公司治理
董事會
本公司章程規定,設置董事七至九人,任期三年,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就本公司公告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連選得連任。
董事成員
本公司第五屆董事(含獨立董事),任期自民國112年5月29日起至民國115年5月28日止
姓名與職稱 | 簡歷 |
---|---|
洪麗寗 董事長暨策略長 |
政大企業家班 台灣大學政治系學士 宏碁電腦(股)公司副總經理 緯創資通(股)公司企業產品事業群總經理、雲端事業總部總經理 |
林福謙 |
逢甲大學會計學士 宏碁電腦(股)公司財務長 |
張順來 董事 |
台灣大學機械工程學系學士 美國馬里蘭大學派克分校博士 緯創資通(股)公司企業產品事業群機械設計總監 |
呂舜星 董事暨執行副總經理 |
台灣大學資訊工程系學士、碩士 杜克大學富卡(Fuqua)商學院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宏碁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伺服器與儲存設備事業群資深處長 緯創資通股份有限公司企業產品事業群資深經理 |
丘高玲 董事(緯創資通(股)公司法人代表) |
美國匹茲堡大學企業管理碩士 緯創資通(股)公司幕僚本部I總監暨永續副總經理 |
高啓全 獨立董事 |
北卡羅萊納州立大學化學工程碩士 華亞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南亞科技(股)公司總經理 |
曾垂紀 獨立董事 |
台灣大學法學院商學系學士 美國 Drexel 大學企管碩士及會計學博士 兆豐金控(股)公司副總經理 兆豐票券(股)公司董事長 中華開發金控(股)公司資深副總經理暨中華開發工業銀行總經理 |
鄭中人 獨立董事 |
東吳大學法學士 史丹福大學法理學博士 台灣科技大學專利研究所專任教授 世新大學法學院專任教授、法學院院長暨智慧財產權所所長 宏碁電腦股份有限公司法務主管 |
韓靜實 獨立董事 |
美國康乃狄克大學企管碩士 中華開發工銀(股)公司直接投資部資深協理 中華開發資本(股)公司事業發展處副總經理 |
董事會成員及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規畫
關於董事會成員及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規畫,本公司培育高階經理人進入董事會,使其熟悉董事會運作及集團各單位業務,現任總經理張順來先生與副總經理呂舜星先生於106年5月進入董事會成為董事。公司更於111年11月1日成立提名委員會,透過委員會之運作去強化候選人之提名與提升董事會之職能。
另,公司對於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計劃,除了日常績效管理與同儕評量外,111年引進外部測量工具,結合公司核心職能,遴選適當的候選人才。而後續人才發展上,公司也舉辦或外部管理與領導訓練,同時強化接班人之職務輪調、海外輪調等人才發展,建立人才團隊。
委員會
為強化有效而健全之治理機制,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企業永續發展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
姓名與職稱 | 審計委員會 | 薪資報酬委員會 | 企業永續發展委員會 | 提名委員會 |
---|---|---|---|---|
洪麗寗 董事長暨策略長 |
V | V(召集人) | ||
林福謙 董事(緯創資通(股)公司法人代表 |
V | |||
張順來 董事 |
V | |||
丘高玲 董事(緯創資通(股)公司法人代表) |
V | |||
高啓全 獨立董事 |
V | V(召集人) | V | |
曾垂紀 獨立董事 |
V | V | V(召集人) | |
鄭中人 獨立董事 |
V | V | V | |
韓靜實 獨立董事 |
V(召集人) | V |
提名委員會
本公司於民國111年11月1日董事會通過設置「提名委員會」,由本公司董事長暨策略長洪麗寗女士擔任召集人,董事林福謙先生、獨立董事高啟全先生、獨立董事鄭中人先生及獨立董事韓靜實女士擔任委員,任期自民國112年5月29日起至民國115年5月28日止。
提名委員會職權
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 制定並檢討董事及經理人之組成、資格條件等選任標準及繼任計畫。
- 遴選並審核董事及經理人之適任人選,並評估獨立董事之獨立性,並向董事會提出候選人建議名單。
- 制定並檢討董事會所屬各委員會之建置、職責及運作,審核各委員會成員之資格條件及潛在利益衝突。
- 規劃並執行董事進修計畫。
- 其他董事會決議由本委員會辦理之事項。
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於民國107年01月17日股東臨時會通過設置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其組織成員為獨立董事高啟全先生、曾垂紀先生、鄭中人先生及韓靜實女士,並由韓靜實女士擔任召集人,任期自民國112年5月29日起至民國115年5月28日止。
審計委員會之運作依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及相關法令辦理,於每季定期於董事會前召開會議,檢視公司內控制度及內部稽核之執行和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並與內部稽核及簽證會計師進行溝通及交流,以確實監督公司運作及風險控管。審議事項主要包括:
- 審閱各季財務報表
- 募集或發行有價證券
- 會計政策與程序
-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考核
- 直接或間接投資
- 重大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 重大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 公司風險管理
- 法規遵循
- 簽證會計師之委(解)任、報酬、及獨立性評估
薪資報酬委員會
本公司於民國106年10月30日董事會通過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由3位獨立董事組成,其組織成員為獨立董事曾垂紀先生、高啟全先生及鄭中人先生,並由高啟全先生擔任召集人,任期自民國112年6月15日至民國115年5月28日止。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薪資報酬委員會職權
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 檢討薪資報酬組織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
- 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 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企業永續發展委員會
為深化並實踐企業永續發展之願景,本公司於民國110年3月8日董事會通過設置「企業永續發展委員會」以統籌企業社會責任、永續發展方向及目標擬定或相關管理方針及具體推動計畫之提出及執行。本公司「企業永續發展委員會」由獨立董事曾垂紀先生擔任召集人、本公司董事長暨策略長洪麗寗女士、總經理暨執行長張順來先生及董事丘高玲女士擔任委員。委員會成員任期自民國112年6月15日起至民國115年5月28日止。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每年至少一次向董事會報告推動成果。
企業永續發展委員會職權
企業永續發展委員會為協助董事會持續推動企業社會責任與提升公司治理,以實踐永續經營之目的,其職權應包括下列事項:
- 一、制定企業社會責任、永續發展方向及目標,並擬定相關管理方針及具體推動計畫。
- 二、宣導及落實公司誠信經營及風險管理等面向之相關工作。
- 三、企業永續發展執行情形與成效之追蹤、檢視與修訂。
- 四、其他經董事會決議由本委員會辦理之事項。
公司治理報告
年度 | 重要記事 |
---|---|
112 |
|
111 |
|
110 |
|
了解更多